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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发生劳务纠纷怎么办?
浏览: 发布日期:2019-08-06

对于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建设单位会及时验收工程成果并支付约定的报酬,那么对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发生劳务纠纷怎么办?就此青岛建筑劳务公司所来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法律内容。
1、总承包企业与专业施工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 和《合同法》等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的处理:如果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劳务的工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根据该解释第2条的规定,请求劳务费的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仅仅因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劳务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不合格,劳务分包企业请求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价款的,将得不到法律支持,并且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青岛建筑劳务发生纠纷怎么办

2、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又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分包合同。
     
这种合同将依据合同的实际内容及建设施工中的客观事实,及双方结算的具体情况,来认定双方合同关系的本质。其中有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就要只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来重新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

3、工程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又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再分包合同。
     
这样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工程分包企业因此种行为取得的利润将被法院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收缴,或者由建筑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同样的收缴处罚。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就是把工程作业承包给他人,但是总能因各种原因发生纠纷,所以,在进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预防,免得发生纠纷后让企业手忙脚乱。